我们的工作原则:独立、客观、公正
我们的服务宗旨:客户至上 信誉第一
我们的工作目标:让纳税人放心 让税务机关省心!
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
税目
|
范围
|
税率
|
纳税义务人
|
说明
|
1.购销合同
|
包括供应、预购、采购、购销结合及协作、调剂、补偿、易货等合同
|
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
|
立合同人
|
|
2.加工承揽合同
|
包括加工、定作、修缮、修理、印刷、广告、测绘、测试等合同
|
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
|
立合同人
|
|
3.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
|
包括勘察、设计合同
|
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
|
立合同人
|
|
4.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
|
包括建筑、安装工程承包合同
|
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
|
立合同人
|
|
5.财产租赁合同
|
包括租赁房屋、船舶、飞机、机动车辆、机械、器具、设备等
|
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。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
|
立合同人
|
|
6.货物运输合同
|
包括民用航空、铁路运输、海上运输、内河运输、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
|
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
|
立合同人
|
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,按合同贴花
|
7.仓储保管合同
|
包括仓储、保管合同
|
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
|
立合同人
|
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,按合同贴花
|
8.借款合同
|
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(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)所签订的借款合同
|
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
|
立合同人
|
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,按合同贴花
|
9.财产保险合同
|
包括财产、责任、保证、信用等保险合同
|
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
|
立合同人
|
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,按合同贴花
|
10.技术合同
|
包括技术开发、转让、咨询、服务等合同
|
按所载金额万
|
立合同人
|
|
分之三贴花
|
||||
11.产权转移书据
|
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、商标专用、专利权、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
|
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
|
立据人
|
|
12.营业账簿
|
生产经营用账册
|
记载资金的账簿,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。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
|
立账簿人
|
|
13.权利、许可证照
|
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、土地使用证
|
按件贴花五元
|
领受人
|
|